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四车间产品品种增加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四车间产品品种增加的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四车间现有两条生产线,不增加设备,新增加与现有两种产品均属于异氰酸酯系列的七产品品种:环已基异氰酸酯、乙基异氰酸酯、叔丁基异氰酸酯、苯基异氰酸酯、十八烷基异氰酸酯、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1-萘异氰酸酯;与现有2,6-二异丙基苯基异氰酸酯、间苯二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产品共9个产品,满负荷产量仍保持600吨/年不变。
建设性质:扩建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平原县化工产业园内
联系人:武宝贵
联系电话:13573422388
邮箱:298350824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郭宇曦
联系电话:13791088976
邮箱:2855145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格式,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
/Public/userfiles/files/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